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校務研究辦公室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107年1月25日106學年度第5次行政會議通過全文5點規定
中華民國110年4月14日109學年度第8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國立臺南藝術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進行校務發展之政策分析,擬訂校務發展策略規劃,並對校務經營與治理進行妥善之管理與分析,確保資源
運用之有效性,以便落實校務自我改善機制,特設立校務研究辦公室(以下簡稱本辦公室)。
二、本辦公室置執行長一人,由副校長擔任;置副執行長一至二人,協助執行長;置資料管理、分析研究及行政人員若干人,辦理校務研究相關業務。
三、本辦公室之任務如下:
(一)資料管理與技術支援:協助本校各單位進行校務資料盤點及非本校自行開發系統資料之介接,並進行資料倉儲、資料梳理及軟硬體支援等工作,
進而建置整合獨立的實體校務研究資料庫。
(二)資料數據挖掘與分析:支援本校各單位內部或外部報告所需資料之提供與分析;協助跨單位資料分析。
(三)校務研究議題成果報告:彙整研究成果,以做為校務決策規劃、改善、及發展之參考;並公開於網站供利害關係人檢閱。
(四)研討會及教育訓練:辦理相關研討會及成果發表,促進校際交流、分享與合作;開辦資料分析工具課程,培訓本校同仁校務研究能力。
四、本校校務研究會議召開時,本辦公室應提出年度工作事項規劃與工作成果報告。
五、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並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